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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煤田地质局机关政务公开办法
(试行)
一、总则
为营造良好的内部管理环境,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职工群众参政、议政意识,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办事透明度,确保局机关工作人员秉公执法、依法办事,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按照机关服务承诺和“四项制度”要求,切实规范机关管理机制,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特制定本办法:
二、公开内容
局机关的主要职能职责、重大决策、政策规定、办事程序、办事开支情况、审批权限、办事时限、办事纪律、办事结果、执法纪律和举报电话等。
三、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1、局机关办公楼墙上设橱窗,公开本局职能职责、办事纪律、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服务指南、办事时限及举报电话等。
2、在机关过道设置一固定政务公开橱窗,由各处室和相应机构按照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定期或不定期公布有关政务。
3、每个工作人员办公桌上设岗位牌。
4、每季度统计公开一次招待、车辆管理等费用开支情况;每年公开一次通讯、评先表彰、奖金及福利分配办法、工资调整办法、招聘和人事安排等情况。
四、监督与保障
(一)组织领导
成立行政一把手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由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工作办公室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设立由局纪检监察和审计负责人为首的监督评议办公室。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评议机制
1、在执行“四项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年度考核工作中,加入对政务公开的监督、考评内容。
2、由局纪检和审计部门对政务公开内容或群众有疑义的内容进行监督、抽查、核实和公示。
3、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办公室负责监督举报情况登记、调查核定。
5、对本局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及时、公正、真实的履行政务公开规定的,轻者及时更正、批评教育;重者按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处分。
(三)设立“一表、二卡”
设立政务公开事项申报表、政务公开检查督办卡、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登记卡,政务公开事项申报表由各处室和职能机构填写后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后方能公开。政务公开检查督办卡由监督评议办公室针对检查和督办事项填写并下达执行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登记卡由各处室和职能机构填写,年终交监督评议办公室作为考核评议依据。
(四)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评议办公室以查评公开率和实现率为主,年度开展一次考核评议,考评成绩纳入年度工作考评和党风廉政建设考评总分计算。
(五)通过不同方式广泛征求职工群众对局机关政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同时每半年组织一次局机关职工群众对局机关政务公开情况的评议座谈会,及时把握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局机关政务公开机制。
(六)局机关各处室和职能机构在机关政务公开橱窗公开局政务信息的,适用本办法,以局网站等形式公开局政务信息的按照局网站管理有关信息公开制度执行。局下属机构公开获取的局政务信息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七)本办法自200 年 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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